保护期限

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因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而有所不同。下面是各种主要类型的知识产权及其保护期限的概述:
- 著作权:
- 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:保护期限是永久的。
- 发表权及其他财产权利:保护期限通常是作者终生加上去世后的五十年。对于合作作品,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去世后的五十年,从最后去世的作者的去世时间起算。
- 法人作品:保护期限自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。如果作品从未发表,则保护期限为创作完成后的五十年。
- 视听作品: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;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,则不再受到保护。
-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: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的五十年,但一旦作者身份确定,则适用一般规定。
- 专利权:
- 发明专利权:保护期限为二十年,自申请日起计算。
- 实用新型专利权:保护期限为十年,自申请日起计算。
- 外观设计专利权:保护期限为十五年,自申请日起计算。
- 商标权:
- 保护期限为十年,自注册日起计算。商标权可以通过续展无限期延续,每次续展期限也是十年。
- 其他知识产权:
- 版权产业中的某些特定权利(如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)可能有不同的保护期限,例如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限自首次出版后十年。
著作权也叫作版权
产权人的确定


侵权的判定

